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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最高罚款可达100万!

发布者:广杰环保| 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7404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主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原则、措施和监督实施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条例》针对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供热污染、秸秆焚烧、沙尘污染等方面。

    《条例》明确规定,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金、水泥、制药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限期完成搬迁或者改造;各大省会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近些年来,各省市正式向各省市都在大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着重的任务:减少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让农业,工业,餐饮业都能够更好的发展水平。将重点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空气质量进行管控。将施行对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环保局还着重的考核评价制度。

    而今天,餐饮油烟排放也对大气污染甚大,也是做为主要整治的对象,国家相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各式餐饮油烟排放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才能正常使用范围,使油烟排放达标,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保证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依据情节会被处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业整治或者关闭。

    GOJEK广杰环保一直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为了保护环保环境和防止大气污染做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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