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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深圳《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要点公开!

发布者:广杰环保| 发布时间:2018-10-25| 浏览次数:7090
    2017年7月17日深圳市发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该规定明确规定了餐饮行业的油烟排放要求细则,餐饮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由于该文件十分详细,所以今天我就将重点概括出来,让各位餐饮行业的朋友简单了解一下。

深圳饮食也油烟排放控制规范文书

    1、该规范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所以各位家庭主妇淡定点,该油炸的还是要油炸,该爆炒的还可以多放几颗辣椒。

    2、该规范主要是用范围是:深圳市的在经营饮食单位、新建饮食单位的设计、环境印象评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该规范主要规定:饮食单位最高允许的油烟排放浓度、最低去除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限值。

    4、检测油烟排放所在的通风管在谁的名下,就计入所本人在建筑内的饮食单位。

    5、非甲烷总烃,是指甲烷以外的可挥发碳氢化合物的总称,是烹饪时析出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之一。

餐饮油烟净化器

餐饮专用油烟净化器

    6、油烟净化率的计算公式:P=[(C1*Q1)-(C2*Q2)]/(C1*Q1)*100

其中:

    P——指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单位:%;

    C1——净化设施前的污染物浓度,单位:mg/m³;

    Q1——净化设施前的排风量,单位:m³/h;

    C2——净化设施后的污染物浓度,单位:mg/m³;

    Q2——净化设施后的排风量,单位:m³/h。

 

7、饮食单位规模划分

    以基准灶头数划分,而基准灶头则以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

    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

    可参考一下表格:

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基准灶头数

≥6

≥3,<6

<3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0.00

≥5.00,<10.00

1.67,<5.0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6.6

≥3.3,<6.6

≥1.1,<3.3

 

    8、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1.0mg/m³

    9、油烟净化器最低净化率要求:≥90%

    10、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10mg/m³

    11、臭气浓度限值要求:≤500(无量纲)

    12、该规范要求安装的油烟净化器需满足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且上述净化率要求。

    13、该规范要求大型油烟排放单位需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如“GOJEK-Cloud”。

油烟排放远程监控系统

在线油烟排放检测系统——GOJEK-Cloud

    14、该规范要求排气口需避开主要的人行通道和建筑物。

    15、该规范要求油烟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以及排污口标志。

    16、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公式:C=c*Q/(n*q)

其中:

    C——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³;

    Q——实测排风量,m³/h;

    c——实测排放浓度,mg/m³;

    q——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³/h;

    n——测定期间投用的工作灶头数。

    折算后比较C与c ,取较大者为最终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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